欢迎来到北京百特爱德科技有限公司!  

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  | 中文 | EN

 
热线电话:010-57253929
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法规资料 会议会展 联系我们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法规资料 > 眼底照相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
    法规资料

工作时间: 8:00 AM-6:00 PM
联系电话: 010-57253929
18601253261
网站地址: www.bestivdmd.com
在线 QQ: <span>售前</span>售前<span>售后</span>售后
 
 

法规资料

眼底照相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
来源:CMDE   发布时间: 2021-01-13 09:52:28   浏览:580次  字号: [大] [中] [小] [收藏]
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眼底照相机(Fundus cameras)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,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查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。本指导原则是对眼底照相机的一般要求,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

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眼底照相机(Fundus cameras)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,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查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。

本指导原则是对眼底照相机的一般要求,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。若不适用,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,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。

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,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,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,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。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,也可以采用,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。

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,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,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,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。

眼底照相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

 

相关链接

网站首页 | 客户展示 | 在线留言 | 友情链接 | 联系方式 | 隐私政策

北京百特爱德科技有限公司 www.bestivdmd.com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复兴路61号29号楼3层310B室,310室,310A室,311室,2层218室;咨询热线:010-57253929 18601253261 信箱:bestivdmd@bestivdmd.com
Copyright © 2007-2018 , All Rights Reserve 网站管理 备案号:京ICP备14030869号-1